內政部函釋「僑居地已由WHO宣布為SARS疫區或侷限性傳播地區之歸國僑民役男及同意已經核准出境該等地區役男辦理延期返國措施」
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內授役字第0920080028號
主旨:
為因應SARS疫情,對於僑居地已由WHO宣布為SARS疫區或侷限性傳播地區之歸國僑民役男及同意已經核准出境該等地區役男辦理延期返國措施。
說明:
目前SARS疫情逐步蔓延全球,且醫界尚未研發此病症之有效治療藥劑,現階段防治期間,為防堵疫區疾病境外移入,鑑於時情確屬特殊,對於歸國僑民役男在該時期免列計在台居住時間及出境之役男得准予延期返國,研訂措施如下: